婴儿游泳抚触

发布时间 : 2020-03-03 10:50  浏览次数 : 1325

婴儿游泳抚触注意事项

(1)婴儿游泳期间必须由专业的婴儿游泳师、婴儿抚触师看护。

(2)“婴儿游泳”专用保护圈使用前应由婴儿游泳师、婴儿抚触师进行安全检查,如型号是否匹配,保险按扣稳固,以及有没有漏气。

(3)新生儿脐部贴防水护脐贴的正确使用。

(4)婴儿(新生儿)套好游泳圈检查下颌、下颏部是否垫托在预设位置,要逐渐且缓慢入水,注意泳圈的型号 。游泳结束后新生儿要迅速擦干水迹,保暖取下游泳圈。

(5)泳毕婴儿游泳师、婴儿抚触师取下新生儿防水护脐贴,予安尔碘消毒液或75%的乙醇溶液消毒脐部2次,并用一次性护脐带包扎。

(6)婴儿游泳操在住院期间(出生后5~7天)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、婴儿抚触师进行操作。出院后(出生后8天至12个月),家长可根据孩子游泳的情况(自主活动的程度、力度、范围),决定是否给孩子做婴儿游泳操,游泳操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婴儿游泳师、婴儿抚触师培训,按照医务人员的操作手法、流程进行规范的游泳操作。

(7)婴儿游泳操是有规范性和科学性的操作,操作者如果操作不规范,不注意操作部位、手法、力度、方向,则可能导致婴儿关节、皮肤、韧带的损伤。